天津婚庆摄像热点
热闹喜庆的婚礼场面因摄像带被偷而无法再现,新郎新娘留下终身遗憾。多次与摄影店老板交涉无果后,新郎新娘将其告上法庭。
去年10月6日,张先生迎来了自己的大喜之日。事先他与市内一摄影店达成口头协议,由该店提供婚庆仪式的摄影并制成DVD光盘,全部费用为400元。婚礼当天,张先生的婚庆仪式欢喜而热闹,整个过程也由摄影店做了摄影。正当张先生和新娘准备好好欣赏一下两人喜结良缘的场景时,却突然被告知摄影店老板李某在坐公交车时装有婚庆摄影母带的包被偷。得知这个消息后,张先生非常生气,随后与摄影店老板李某多次交涉,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将其告上法庭,要求退还摄影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天津婚庆摄像
经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婚庆摄像作品具有特殊的纪念和象征意义,且客观上无法重新拍摄,所以婚庆摄像作品的损坏或丢失会给当事人精神上造成一定的损害,故对张先生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请求部分予以支持。同时由于婚庆摄影母带被偷,双方当初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摄影店应退还所收取的摄影费。最终法院判决该摄影店赔偿张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并退还摄影费400元。 天津婚庆摄像
|